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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的味道还没有散尽
孩子们就要开学了
......
学生们迎来了新的课程
同时,关于教育
关于老师的一些新政
也随之出台
有利好的消息
也有严苛的规定
今年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完善中小学教师
待遇保障机制
当中对于各个学段的教师待遇提升都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其中明确要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同时要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高等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对专职从事教学的人员,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加大对教学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
多渠道保障
民办学校教师权利
而对于民办学校教师,要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
激发活力
关键要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的关键目的是让更多教师“留得住教得好”,而对此有专家就指出,教师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不仅在于岗位激励政策,应重点关注城乡地区教师待遇水平的差异化,注重边远地区教师诉求。
农村教师工资应高于
同等地区城里同等资历教师
要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同时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等设施建设。各地也通过采用定期按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发放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具体形式来加强对于农村地区教师的保障。而对于乡村教师的绩效工资评定制度,也应因地制宜,制定多元考核标准。
政策越来越好
教师将真正成为
让人羡慕的职业
与此同时,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这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通知
究竟有哪些硬措施
一起来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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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明确校外培训不能“超纲”!
通知提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并且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2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办竞赛
通知提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3首次提出建立校外机构黑白名单
通知还首次提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通知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登记每一名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
通知要求,中小学校负责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5坚决查处中小学“非零起点教学”
通知提出,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6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
通知还明确,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同时
通知还对专项治理行动提出明确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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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时间表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要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要于2018年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专项督促和检查,要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少年强则中国强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
老师是创造未来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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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等大事